河南省氣象局成立于1954年初,受*氣象局和河南省政府雙重領導,其主要職責是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服務;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氣象信息和預報服務;開展雷電災害防御和氣象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制定及組織實施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等。省氣象局立足為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高氣象服務能力,積極為實現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功立業。
辦公室
負責省局行政工作運轉的綜合協調。制定省局工作規則、機關工作制度,提出機關職能部門事權劃分及調整意見;安排省局綜合性會議、活動和全局性重大活動;匯總上報緊急重大情況,協助局領導處理突發性問題;負責省局機關局務公開工作;負責省局值班室工作。
組織起草全省氣象工作計劃和總結;組織起草、審核上報省委省政府、*氣象局的重要文件;組織起草重要的全省性會議的有關文件。負責全省氣象部門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省局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制度的制定、督查和考核管理工作。
監測網絡處
負責氣象監測、信息網絡、技術裝備、技術保障的業務管理。負責全省氣象監測和信息網絡系統建設的規劃和組織管理。負責全省監測網絡業務改革、發展規劃、計劃的擬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各類氣象臺站網的規劃布局方案擬定、實施及觀測場環境保護的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相關軌道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完成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減災處
負責預測預報相關業務工作的歸口管理;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協調跨省、跨地區、跨部門的災害性天氣聯防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專業氣象服務和氣象應急保障等工作,并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全省預報預測業務服務體系和業務系統建設的規劃制定和組織管理。
計劃財務處
組織編制全省氣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負責實施。負責全省氣象部門及本級各項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地方氣象事業發展,組織、協調、落實建立健全 雙重計劃財務體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改革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氣象部門計劃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統計等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省局黨組管理干部的選拔、考核、任免、交流工作及后備干部隊伍建設;負責全省氣象部門正科級領導干部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全省氣象部門機構編制、人事勞動計劃的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氣象部門“人才強局戰略”實施方案、人才培養的規劃和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科技干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草擬全省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和管理全省氣象法規建設和行政執法及行政審批工作,承擔氣象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組織全省氣象部門學習、宣傳、普及氣象法及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省氣象事業結構調整的原則、方案,組織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相關的改革工作。
監察審計處(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辦公)
協助省局黨組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負責全省氣象系統的行政監察和內審工作對全省氣象系統領導干部執行黨紀、政紀和有關規定的監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河南
省氣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河南省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按照職責權限審批氣象臺站調整計劃;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并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四)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五)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六)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七)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地級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擔*氣象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氣象臺站的遷站審批;
2.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臺站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3.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資質及人員資格審批;
4.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5.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審查;
6.作業組織之間轉讓人工影響天氣專用裝備審批;
7.大氣影響評價使用氣象資料的審查;
8.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單位資質審批;
9.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與施工單位資質審批;
10.防雷裝置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