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廳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設有紀委、監察室、政治部、辦公室、裝備財務、法制、經濟犯罪偵察、治安、刑事偵察、監所管理、禁毒、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信息通信、科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督察、消防、警衛、邊防管理等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道、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和走私犯罪偵查局列入公安廳序列,受主管部門和公安廳雙重領導。
貴州省公安廳的職責是: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
管理戶政、國籍、出境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出境、入境秩序;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游行和示威活動;
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嚴禁刑訊逼供,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嚴禁濫用槍支警械,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嚴禁濫用強制措施,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嚴禁為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和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者一律予以開除。
嚴禁玩忽職守造成非正常死亡,違者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嚴禁在辦案中弄虛作假,違者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嚴禁在辦案中以各種名目收取費用,違者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嚴禁不履行法定職責,違者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嚴禁違反規定辦理警車號牌,違者一律予以辭退。
十、嚴格執行“五條禁令”和“五個嚴禁”,違者除按現行有關規定處理外,從嚴追究上一級領導責任。
民警違反上述《警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警違反上述《警規》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一律予以紀律處分。因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導致人死亡的,因不履行法定職責引發*件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一律撤職。一年中發生一起因“三類案件”致人死亡的,因不履行法定職責引發*件的,縣公安局分局長和局長予以撤職;發生兩起的,市、州、地公安局分管局長和局長引咎辭職或予以撤職。對發生《警規》禁止的行為謊報或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從嚴追究領導責任。
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崔亞東
崔亞東要求“完善懲防體系建設,打造公正廉潔、人民滿意的公安隊伍”
5月1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崔亞東在全省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建設會議上要求,全省公安機關要以服務大局、維護民生為根本任務,以加強懲防體系建設,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執法問題,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營造良好警風為具體目標,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完善懲防體系建設,打造公正廉潔、人民滿意的公安隊伍。
去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領導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加大源頭預防工作力度,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紀律條令,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扎實開展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等專項整治工作,有力地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形象和執法公信力的提升。在預防教育、專項治理、遏制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和紀檢監察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建立實施了機關干部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報告、紀委書記包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建成了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進一步拓寬外部監督渠道,省、地兩級公安機關聘請了近300名警風特邀監督員,省公安廳聘請51名,開展了多形式的監督工作,把關口前移,教育為主,預防在先,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大幅下降。
針對當前全省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建設工作面臨的困難和突出的問題,崔亞東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正確認識和準確把握當前我省公安隊伍建設面臨的形勢,緊緊圍繞慶祝建黨90周年、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等重大活動安保工作,強化督促檢查,堅持把“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貫穿始終,堅持把作風建設貫穿始終,堅持把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堅持把加強各類專項治理工作貫穿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制度建設貫穿始終,切實增強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強化措施、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扎實推進全省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取得新成效,確保我省公安機關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驗收工作圓滿完成,把貴州公安打造成為公正廉潔、人民滿意的公安隊伍。